“贞人说”质疑
黎显慧
甲骨文断代研究是一项严格的科学研究,近百年来,学者们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劳动,也取得一些成果。目前甲骨学界通行的分期断代法是以贞人名为核心的(以下简称“贞人说”)。
“贞人说”是董作宾率先提出的。完整的甲骨卜辞一般由四部分组成,即叙辞(或前辞)、命辞(或问辞)、占辞、验辞。叙辞一般为“(干支)卜贞”,如“甲子卜贞”有时在“卜”和“贞”之间还夹着一个字(特殊的有几个字)。从刘鹗、孙诒让到郭沫若都研究过它,或疑之为官名、地名,或以为所贞事类。由于收集的甲骨均非考古发掘,少见完整者,给研究来了困难。
1929年10月,安阳殷墟发掘了大龟四版。卜辞中“卜”与“贞”之间有六个不同的字,董作宾认定其为“贞人”的名字。并认为同一版上的贞人差不多可以说是同时的。他发表了《大龟四版考释》,刊于1931年6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的《安阳发掘报告》第三期。文中举出第四版卜辞中,“卜”下“贞”上有六个不同的字,并否定了其为地名的可能,明确提出“贞”字前一字是“卜问命龟之人”。他称之为“贞人”,认为同版的贞人都同时代。
1933年董氏又发表了《甲骨文断代研究例》,提出了“因贞人以定时代”之分期断代标准。这时旅居日本的郭沫若一见董氏文章便在《卜辞通纂·后记》中大加称赞,认为董氏所列的有些贞人“与余所见同”。
陈伟湛在《“历组卜辞”的讨论与甲骨文断代研究》中说,“董氏断代学说的基础或核心是贞人说……除非哪位先生把它推翻了,才能说董说已经陈旧,否则,还得老老实实承认董说的核心部分是正确的,其原理现在还是基本适用的。”时至今日,“贞人说”仍然具有权威性,为学者普遍遵循。
董氏的断代学说是以“贞人说”为前提的,这个前提如果成立,那么有“贞人”出现的卜辞,其断代较为便当。不过,包括董作宾本人在内的专家们并未将“贞人”作为有“贞人”卜辞断代的唯一标准。
因为“贞人说”毕竟只是一个假说,这一假说成立的理由并不充分。在各家所整理出来的一百多名“贞人”中同名较多(有些是同字异体),如果将这种现象解释为“异代同名”,“是官名不是私名”。[1]就等于说“卜”与“贞”之间不是贞人名而是官名。如果是官名,实际上就否定了以贞人断代的理论框架。
“贞人说”的提出至今已有七十余载。因为是开创性的工作,出现分歧是非常正常的。但此说似乎并未引起异议。在胡厚宣的《五十年甲骨论著目》中有关贞人的讨论仅收录了一篇(陈窘宪撰写的《贞人质疑》,1933年)。这大致反映出甲骨学界是一致赞同“贞人说”的。
黄奇逸在阐述近一个世纪来甲骨文研究的状况时说,从1898年以来的甲骨学体系是建立在约定主义基础上的。现在学术界通行的甲骨文考释,大都是一种主观的比附。再由这种单个的比附形成约定的整体。所以现在的甲骨学研究,乃是“约定之幕”掩盖下的假象。董作宾《大四版考释》指出的“卜”与“贞”字间的部分,我认为不应是“贞人”(问神者),而应是祭名或祭法。若说它是贞人,按现在学术界否定它是人称中的名,那么它就只能是人称中的姓氏。可是看古籍与所有金文(尤其是殷代金文),都只以名为称谓,绝无以姓氏为称谓者,此与今同。既然姓名都不是,怎么会是贞人呢?[2]
笔者曾于1995年写就一篇小文《“”字新释:初探殷易》[3],就“贞人说”的科学性提出质疑。
所谓的贞人出现在“卜”与“”之间。“”是甲骨卜辞中的常见字。自本世纪初孙怡让在《契文举例》一书中将其考订为“贞”以来,得到甲骨学界的一致赞同。
我认为“”不应释“贞”,贞字从卜,从贝。殷墟甲骨文中“卜()”、“贝()”二字均已产生,常用的构字方法是将二者合在一起,而“”字与“卜”、“贝”二字毫无相似之处。更何况甲骨文中的“贝”字还是一个并未定形字,而“”字则较为成熟,变化不大。还有人认为“”字由“鼎(、)”字而来,甲骨文中的“鼎”字为象形字,形态多变,也解释不通。
《周礼·春官·大卜》曰:大卜掌《三易》之法,一曰《连山》,二曰《归藏》,三曰《周易》。传说《归藏》乃殷易。殷墟四盘磨遗址出土的由数字组成的甲骨文的破译,证明商代是卜、筮并用的。
来自甲骨文的信息表明,古人特别崇拜风,奉之为神。占风是极古老的占卜方法。《易》本于气,八卦源于八风。
笔者过去认为 “”的构形像卦,将之释为“圭”(古“卦”字)含有臆测的成分。
安徽含山新石器时期遗址出土了刻有四方八位的玉片,陈久金、张敬国认为:“玉片图形表现的内容应为原始八卦”(图1)[4]据他们说,此方心八角形在以前出土的新石器时代遗物中曾多次见到。这方心八角形给人的感觉是那么熟悉,也许是“”字的关系吧。
下面用图画的形式表述:
把玉板中部的方心八角形图案(图2)的左右部分去掉,将所变成的图形(图3)与“”字作比较。如果把“”的中间部分改作方形(图4),效果则更为明显。二者竟然基本相同。方心八角形图案应为“”字的原型。
笔者认为“卜”与“”之间不应是贞人,而是卦名。在已被释读的所谓的贞人名(多数尚未释读)中,与易经卦名相同的有不少,如“旅”、“离”、“巽”、“师”、“亘”、“鼎”等等。还有一些与易经卦名相近,如“遯”、“狗”、“争”、“陟”、 “韦”、“”等等。《尔雅•释言》:“遯”与 “遁”同,“遯”似即“遁”卦。马王堆《帛书》卦名“狗”即“姤”, 所谓“狗”的贞人名,是否即“姤”。《玉篇》:争,讼也。“争”似即“讼”。《尔雅•释诂》陟,升也,“陟 ”似即“升”。还有“韦”似为“革”,“”似为归妹……不过,“卦名说”也只是一种假说,能否成立尚须深入研究。
附图:
图1:凌家滩玉板
图2:凌家滩玉板(局部)
图3:凌家滩玉板(局部)
图4:“”中间部分改作方形
[1] 张永山、罗琨:论历组卜辞的年代,古文字研究,1980年第3辑。历组与宾组卜辞之间的相同人名是一种“历代同名”现象。卜辞中的人名不是私名,而是族名。对相同事类,则认为并不一定是“同卜一事”。因为卜辞中人名是“异代同名”,官职也是世官,一些族氏世代向商王尽同样的义务,这样就形成了在不同王的卜辞中出现相同或相近事类。
[2] 晓钟:走出甲骨学研究“约定之幕”,人大复印报刊资料:先秦、秦汉史,1991.8。[3] 黎显慧:“”字新释——初探殷易,中国文化,第11期,三联出版社。
[2] 晓钟:走出甲骨学研究“约定之幕”,人大复印报刊资料:先秦、秦汉史,1991.8。[3] 黎显慧:“”字新释——初探殷易,中国文化,第11期,三联出版社。
[4] 陈久金、张敬国:含山出土玉片图形试考,文物,1989.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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