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6月10日

女人与扫帚(Woman and Broom) 10

女人与扫帚(Woman and Broom) 10

黎显慧

十、妇者,巫也
甲骨文的“妇”字通常书为“ ”与“ ”,后者带有“ ”结构。金文的“ ”有异体,如,青铜方罍的铭文作 (图1[1]),青铜瓿的铭文作 (图2[2])。二者将树根分别简化为“⊥”或“∣”,后者还将“ ”简化为“—”。如果将其上端表示风向的部分也简化,便成为“ (巫)”或“ ”。可见,“ ”即“ ”,即“ ”,与“女”的含义相同。
金文的“妇”书为“ ”或“ ”。“ )”高高在上,女子跪于其下,双手作交叉状。描述了女巫以树观风、以树拜风,祈祷风之交合的场景。这一构形表明,“妇”既是变化万物的母神、木神、风神,又是呼风唤雨的巫。

《释名·释天》曰:青徐言“风”,蹙口开唇推气言之,依此言,“风”似读fu,上古无轻唇音声母,“风”的声母应为重唇音,可模拟为bu。丹阳方言中“巫”、“妇”同音。[3]据日人所编的《机上汉和字典》记载,风、妇、巫的汉字方言均为作“フ”。读音的一致也表明“妇”为母,为木,为风,也为巫。
“女”为巫,“妇”亦为巫,但二者有别。上古以未婚、已婚区别之。已嫁曰妇,未字曰女。或者说,在家曰女,适人曰妇。婚嫁习俗起源于父系社会,晚于“妇”、“女”二字的创制,因此,这一解释只适合古代汉语,不适合甲骨文。
古人称风神为巽二。《周易·说卦传》曰:“巽为木,为风,为长女”,又曰:“兑为泽、为少女、为巫”。以长女配风,隐喻风为“长”。
古代有长女在家为巫的习俗,《汉书·地理志》曰:齐襄公淫乱,姑姊妹不嫁。于是下令国中:民家长女不得嫁,名曰巫儿,为家主祠,嫁者不利其家。民至今以为俗。” 看来,古人将这一习俗的起因归结为,齐襄公与同父异母的妹妹文姜通奸,为遮丑而下令国中的长女在家为巫。
雍容说:泉州有一风俗,家中长女忌食牛肉,所以大姑姑和我都不吃。我曾经问过大人为什么,他们也不知所以然。以至于我产生了很不好的联想,是否长女曰巫儿为家主祠的远古遗风。[4]
“长女忌食牛肉”应是远古牛崇拜的孑遗,并非上古齐襄公时才有。生活在离泉州不远的台湾南部地区的西拉雅人,以私人家传为主的祖先,通常传给长女,若无法传给长女则长媳继承之。[5]这一习俗恐怕难以与齐襄公扯在一起。长女为巫应源于母系社会的长女承嗣,传女不传男的制度。
可见,“妇”的本意也是未婚,在家。“女”与“妇”虽然均可解释为巫,但前者指的是处女,后者不仅指处女,而且指长女。
在训诂中,人们常常爱将两个或几个发音相同或相近的词互训,然而用“服”、“伏”来指谓“妇”,这不是一个修辞学上的技巧问题,而是有其语音学、词源学上相通相连的因缘关系。
钭东星指出:后世训诂家纷纷说:“妇者服也,服事其夫也,其字象女子长跪之形,男尊女卑之意甚明。”其实这是后来君权专制盛行“三纲”才有的曲解与误解,却谬传至今。[6]
巽为木,为风,为长女;妇为木,为风,为长女。巽与妇同义。“巽,伏也。”[7] “巽,顺也。”[8]甲骨文中的“巽”书作“ ”,即两个俯身跪着的人。《殷虚文字简编》:“跪即顺服,巽训伏、服。”由此可见妇、巽皆训为伏、服。伏、服二字通假。[9]
妇、巽皆为风,然而,是令风跪也,伏也,服也;还是风令跪之,伏之,服之?却是必须分辨的。“风者,天之号令,柔顺善入,有命令之象。”[10]风能摧枯拉朽,使万物倒伏。从“风雷激荡”,“风行草偃”,“风卷残云”等词便可看出风非卑弱之物。诗序曰:“风,风也,教也,风以动之,教以化之”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君子之德风也,小人之德草也,草上之风必偃。“山东之国,从风而服。”[11]可见巽训服、伏应理解为:风的号令使之伏,风的教化使之服。
既然风、妇同位一体,那么“妇,伏也”,“妇,服也”也应理解为妇以伏之,妇以服之。口语化一点,便是妇使伏之或妇使服之。可见,“妇,服也”,是主降伏(服)、教化者也,并无从属男人的含义。“服家事也”、“事人者也”是男权社会性别偏见造成的误解。
“女”和“妇”是近义词,均来源于女神崇拜和巫术崇拜。中国早期神话中的始祖大多冠以“女”字,如华夏先民的始祖女娲、炎帝之母女登、颛顼之母女枢、少昊之母女节、禹之母女嬉或女狄、女志、秦之先祖女修、楚之先祖女隤等等,根据以上对“女”和“妇”词义的分析,这些始祖是女神,也是女巫。《说文》:“姓,人所生也”,中国人非常崇拜祖先,传说神农氏姓姜, 炎帝姓姜,黄帝姓姬,虞舜姓姚,夏禹姓姒,大费姓嬴,这些姓皆由“女”旁构成,表明先民以女为祖,始祖神以男性面貌出现是较晚的文化现象。
女巫是最早的知识分子,是文化的传承者。在希腊,民间故事被称为老太婆的故事,因为民间故事由年老的妇女讲述。佤族传说,女子比男子先懂道理,所以女子教男子做各种事,共领导了三十代,男子后来懂得道理,因此男子接着领导了二十代。[12]达斡尔族传说:古时候,女子掌握家庭权利,她们能做许多工作,如挤奶,采集野果,缝衣,煮饭……男子主要打猎,离开女子过不了,所以那时行女人娶男人。起初,男子还能顺从,后来,吃饱了,穿暖了,他们就呆不惯了。他们仗着胆子大,熟悉山野路,不怕遇虎豹;因而不管暴风雪的天气,也不管大雨滂沱之夜,常常跑回家;有时趁打猎机会就跑了,干脆不回来。日子长了,女人感到娶来的男人实在难以管制。怎么办呢?老人们琢磨出了一个办法,干脆把女子嫁给男人试试。这一试还真灵,女子虽然也不惯,也想跑回娘家,但她们苦于没有战胜猛兽的胆子,又舍不得丢掉霍日格(衣柜)等嫁妆,天长日久,也就养成了在男人家过日子的习惯。从那以后就有了男娶女嫁的规矩。[13]
中国早在周代便从神权社会过渡到宗法社会。主流文化漠视传统的宗教文化,过早地将宗教政治化。王权代替至高无上的神权,由此而来的父权、男权、夫权,使得“妇”、“女”二字的误读顺理成章。
《说文解字》:“妇,服也,从女持帚,洒扫也”。《白虎通·嫁娶》“妇者,服也,服于家事,事人者也”。《大戴礼·本命》:“妇人,伏于人也”。《白虎通·三纲六纪》:“妇者,服也,以礼屈服也”。
《易·家人》彖曰:“家人,女正位乎内,男正位乎外。男女正,天地之大义也。”《广雅·释亲》:“女子谓之妇人”。《博雅》女,如也,言如男子之教。《论语》云: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。
江户时代日本的《女大学》说:女人属阴性,和夜晚一样黑暗,所以比男人愚笨,遇事都要屈身从夫。《新约全书·哥林多前书》说: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,若不蒙着头,就羞辱自己的头,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。……起初,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,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。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;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。因此,女人为天使的缘故,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。(哥林多前書11:5,8-10)
有的宗教甚至剥夺了女性的信仰自由,规定女人不得进寺庙参拜神灵。在中世纪,许多原生宗教的神职人员(主要是女性),被视做撒旦的情人,而遭到逮捕,被活活烧死。
意大利著名哲学家、历史学家克罗齐说,一切真正的历史都是当代史。儒家典籍对“妇”、“女”二字的诠释谱系,是特定时代的“当代史”。
在男权社会,“妇”、“女”二字演变成了残害妇女的工具。直至今天,由之而来的性别歧视仍在毒害社会。
“妇”字的发生与演变记录了中国的性史、文化史的变迁,它是一部特殊的文化史。 由于汉民族较早告别了神话时代,帚作为法器的观念基本消失(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巫师作法时仍在沿用),变成了功能单一化的清洁工具。从这个角度讲,现今的简化汉字仍然是“妇”、“扫”同形,是带有歧视妇女的含义的。因为,从来没有纯形式的文字符号,何况汉字“妇”的构形本身就给人以“妇者,洒扫也”的直观联想。那么剩下的唯一愿望,就是以之提醒文明社会的人们记住“女持帚洒扫”这一女性歧视的历史。
笔者曾以为,“妇”字演变为扫帚,是男权社会对妇女的侮辱,“妇”字与扫帚毫无关系。然而,大量的资料表明,扫帚是神权的标记,象征神力;扫帚又具有魔力,是女巫的重要法器。因此,要认识“妇”字,还必须认识扫帚。
(2006-6-10)

[1] 商代妇好墓出土的青铜器,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:安阳殷墟五号墓的发掘,考古学报,1977年第2期。[2] 同上。[3] 吕叔湘:丹阳方言语音编,语文出版社,1993年版。[4] 雍容,饮流霞,http://www.2100book.com/files/article/fulltext/1/1090.html,2005-12-15检索。[5] 台湾的原住民与平埔族之认识,詹素娟、刘益昌编着:《大台北都会区原住民历史专辑》,转引自屏东县林边乡水利国小网站,http://www.sulps.ptc.edu.tw/new_page_13_3_4.htm,2006-3-21检索。[6] 钭东星(金木生):论语义说,21世纪孔子,http://www.confucius2000.com/confucius/lyysfzzdp6.htm,2005-6-8检索。[7] 周易·杂卦传。[8] 广雅·释诂一。[9] 朱骏声:说文通训定声。[10] 陈梦雷:周易浅述。[11] 战国策·秦策一。[12] 赵富荣编著:佤族风俗志,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,1994年版,第128-129页。[13] 巴图宝音编著:达斡尔族风俗志,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,1991年版,第153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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